引用:
原帖由 伟伟 于 2008-8-20 11:53 发表 
你的想法已经违背了奥运体育精神
刘翔赚钱拍广告那是凭他本事争取来的
给你和刘翔一样的待遇
你能和刘翔跑一样快吗?
还有
这是奥运会
不是残运会
得了吧你,我和他一样快吗?至少我不会比他慢,我去跑最多也就个最后一名,他连跑完的勇气都没有。跟我比?哼哼,他算个鸟毛!
残运会人家没脚一样跑,跑不了的用爬也在爬,他连爬的勇气都没有。
就因为他是冠军,所以才有人找他拍广告,他要不是冠军,鸟毛都不是。
钱赚多了,面子值钱了,冠军是值得尊敬的,运动员同样也是值得尊敬的,妈B的弃权的垃圾,下场的时候连个道歉的基本礼仪都没有,我宁愿他是被人抬出去的!
总之就是一句话,他赚多少钱我都不眼红,但是玷污了体育精神就是值得鄙视!